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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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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财院党〔2020〕75号

日期:2021-01-14点击:

关于印发《直接提交学校党委会议

议事决策事项清单》《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提请党委会决定事项清单》《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直接提交学校党委会议议事决策事项清单》《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请党委会决定事项清单》《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已经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01231

 

 

直接提交学校党委会议议事决策事项清单

 

一、党建综合工作事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2.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中央、省委及省委高校工委决策部署的重大措施。

3.审议学校党委会工作报告、学校年度工作总结、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纪委工作报告、学校工作报告等综合性文稿。

4.执行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5.以学校党委名义向上级部门报告、请示的有关事项。

6.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学校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等。

7.学校机要保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8.党内法规执行落实情况和学校党建工作重要制度建设。

9.接受省委巡视及上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二、党的组织建设有关事项

1.决定召开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拟定大会日程和议程,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

2.研究提出新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增补和撤销党委委员等。

3.上级党组织开展的重大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及重要事项。

4.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事项;基层党组织的设立、调整及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5.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6.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奖惩及党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三、干部队伍建设事项

1.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措施。

2.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

3.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及退休事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4.干部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管理、监督的重要事项。

5.学校全资、控股企业校方董事、监事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人选;

6.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含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校级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的兼任职务;

7.推选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等。

四、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会议及重大安排部署的措施。

2.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规划及重要工作制度;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的重要制度及重大专项活动安排。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划及专项工作方案;“出彩财金人”等评选表彰事宜。

5.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生及辅导员的评先评优事项。

6.加强思政课建设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重要事项。

7.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统一战线工作事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的重大决策部署;学校加强和完善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领导的重要体制机制安排。

2.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建设的重要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主要负责人人选的确定。

3.落实上级关于民族宗教领域重大工作安排部署。

六、纪检监察及巡察工作事项

1.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河南省纪委重要会议精神的措施。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重要工作制度及重大工作安排。

3.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事项。

4.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推进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事项。

5.对违规违纪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的处理。

6.学校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工作制度和年度巡察工作方案;学校巡察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组建、调整;校内巡察结果的运用。

七、人才、人事工作有关事项

1.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重要制度等。

2.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学校重要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方案。

3.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人才成长环境优化的重要措施。

4.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向上级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审核的制度及重要措施。

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原英才计划、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专家、项目人才和专业技术职务二级人选的推荐;向上级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6.审定学校职称评审结果。

7.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和专项活动方案。

八、群团工作事项

1.审批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研究大会主席团成员人选和代表选举办法。

2.学校工会组织建设及分工会主席候选人的确定。

3.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改革和学生社团建设的重大事项。

4.审批召开学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大会选举结果汇报。

5.研究学校团委、学生会工作基本制度;批准校学生会聘任秘书长人选。

6.研究学生社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九、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学校党政机构、群团组织、教学单位、直属附属机构、科研机构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定责、定编、定岗方案。

2.厅级以上表彰单位及个人的推荐;校级重大专项活动表彰事项。

3.学校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有关事项。

4.学校安全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十、外事、离退休和党管武装工作事项

1.外事工作基本制度的制定、修订。

2.年度因公出国团组计划和团组组成人员的确定。

3.离退休和关工委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国防教育、征兵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一、需要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请

党委会决定事项清单

 

一、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学科建设、校园建设等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重要工作计划等

1.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方案。

2.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年度教师出国培训、访学计划等。

3.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学生培养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等。

4.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学科专业设置及调整方案、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项目等。

5.校园建设规划、校园建设的重要项目等。

6.校园信息化建设规划、校园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项目等。

二、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与调整方案,学术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

1.教学、行政部门及人员编制的设置与调整方案。

2.科级以上人员(含科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博士)人员辞去公职。

3.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博士)人员岗位调整。

4.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原则。

三、人才工作规划、重要人才政策、重要人才工程计划,涉及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人才成长环境优化等重要事项

1.学校高层次人才政策。

2.高层次人才的引进。

3.年度人才招聘计划及落实情况。

4.科研创新人才申报的重要事项。

5.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成长环境优化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等。

四、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未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的预算追加和大额度支出,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资金运作事项

1.上报财政预算和校内预算分配方案。

2.专项经费预算和项目库计划。

3.年度决算的审定。

4.支出额单笔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支出项目(水电气暖等政府定价项目及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除外)。

5.年度预算追加和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预算项目调整;3万元以上(含3万元)对外捐赠。

6.年度偿债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

7.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使用学校机动费的项目安排。

8.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校内借款事项(水电气暖等政府定价项目及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除外)。

五、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

1.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重要资产处置

1)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者批量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已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需要进行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事项。

2)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处置事项。

3.重要办学资源配置

重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的配置,多媒体教室及实验实训室、实习实训基地、校办企业等重大建设事项。

4.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

单项或批量价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

5.资产使用

单项或批量价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长期出租、出借。

6.校办企业改制。

六、国家或地方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等学校重大项目设立和安排方案

1.国家或地方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等。

2.投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科研项目的安排方案。

3.校企合作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立项、协议及合作过程中重要事项的审议。

4.招标采购工作。学校自主招标采购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招标采购事项的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供应商和经济合同的审定;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因不可控、不可抗因素需简化程序,直接采购的招标采购事项;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采购事项与招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质疑、投诉的处理意见。

5.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支出。

七、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建设,以及学校学术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1.各委员会章程的审议。

2.影响重大的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八、大学文化建设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

1.学校章程的审议。

2.课程思政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3.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重要制度制定和修订。

九、教职工薪酬体系、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惩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1.教职工薪酬体系、收入分配方案。

2.在编在岗教职工的行政职级处分。

3.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十、校长认为需要提交校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十一、校党委会认为需要先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

 

 

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

 

一、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具体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安排

1.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

2.教学、科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二、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人事聘任、解聘、考核、晋升、管理等重要事项

1.在编和非在编人员的聘任、解聘。

2.科级以下(不含科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辞去公职。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延长退休或返聘。

4.科级以下(不含科级)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的校内调配。

5.科级以下(不含科级)人员离岗创业的审批。

三、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大额度支出和年度追加预算的执行,大额资金调动、使用和运作的具体安排,以及财务管理与监督审计的重要事项

1.支出额单笔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支出项目(水电气暖等政府定价项目及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除外)。

2.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使用学校机动经费的项目安排。

3.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预算项目调整。

4.单项或批量价值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长期出租、出借。

5.学校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安排方案和经费预算情况。

6.经招标实施且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合同的后期执行事项。

四、重要资产使用和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实施中的重要事项

1.重要资产处置

1)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或者批量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已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需要进行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事项。

2)单项或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处置事项。

2.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

单项或批量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1万元以上(含1万元)、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对外捐赠。

3.资产使用

单项或批量价值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长期出租、出借。

五、重大建设、合作、采购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事项

1.投资概算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2.支出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重要事项。

3.非诉讼纠纷影响项目推进的事项。

4.招标采购工作。学校自主招标采购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招标采购事项的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供应商和经济合同的审定;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因不可控、不可抗因素需简化程序,直接采购的招标采购事项;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事项采购与招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质疑、投诉的处理意见。

六、年度审计计划安排、重点审计项目执行情况等事项

1.年度审计计划安排、重点审计项目执行情况。

2.重大审计项目审计安排方案。

3.基建、财务、招标采购等重大项目中发现的问题与整改方案。

4.基建、财务、招标采购等重点审计项目审计报告的审定。

七、学科设置、建设与评估,专业设置与调整,学位授权点的申报与建设等重要事项

1.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落实措施。

2.学位授予点的具体建设举措。

八、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课程体系建设和调整,教材编审,年度招生就业和学生毕业等重要事项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

2.课程体系建设与调整。

3.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和教材的编审情况。

4.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调整。

5.招生章程的制定、修订。

6.招生就业工作中影响学校名誉或利益的投诉或追责的处理。

7.就业工作奖惩办法的制定、修订。

九、科研项目设立,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申报、奖励与转化等重要事项

1.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科研项目的设立和安排方案。

2.科研经费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管理,科研成果申报、奖励与转化。

3.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

4.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十、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提交审议的相关事项

1.各委员会的组建以及委员会负责人和委员的任免。

2.各委员会所属机构的组建、调整。

十一、教师及内部其他人员政纪处分,学生学籍管理、奖励及违规处理等重要事项

1.教师及其他一般人员的政纪处分。

2.学生专业调整、转学、退学等。

十二、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事项

1.学校应急处置预案的审定。

2.学校信访件、网络舆情、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学校后勤保障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十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意见办理事项

十四、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1.学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行政印鉴使用与管理等规章制度。

2.落实上级关于“三公”经费使用与管理的重要措施。

3.学校法律顾问聘用以及依法治校有关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等。

4.校友会机构的成立及换届工作等。

5.其他需要校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12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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