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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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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门开放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5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学生管理工作需要,构建完善的民主管理机制,及时听取和解决广大师生对学校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师生间搭建更加直接、有效的沟通桥梁,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部门开放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范围

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后勤处、图书馆、校医院等部门面向全校师生设立部门开放日,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待,原则上每校区每月一次(寒暑假除外),时间为周二9:00—12:00,14:30—17:30,地点每学期公布一次。

二、工作内容

部门开放日接待主要内容:对学校日常教学、学习考研、图书借阅、教室卫生、学生管理、宿舍管理、餐饮服务、澡堂服务、校园商店商品供应与物价、热水供应、校园就医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开放日来访要求

1.来访者反映的意见、建议,应当是关注度较高、影响范围较大的突出问题,具备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2.来访者应按时到接待地点反映情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教学、管理、服务秩序。在反映问题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言行举止应当合法、文明、恰当。

四、工作要求

1.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后勤处、图书馆、校医院等接访部门,对于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或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由负责接待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答复,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当场解决的,由负责接访单位30天内进行处理或反馈;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或事项,向来访者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并负责向校长办公室反映。

2.接访部门主要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将来访者反映的问题随意向外泄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阻挠来访者反映问题或对来访者进行打击报复。

3.接访部门接待来访后及时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部门开放日意见处理单》(见附件),并负责开放日有关材料的汇总整理,每学期期末上报校长办公室归档。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部门开放日意见处理单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21年秋季学期部门开放日时间安排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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