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部门、教学及教辅单位:
根据2021年11月24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今天11月29日(周一)下午5时前,将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教育学院”“河南省会计学校”以及原校属行政单位行政印章一律上缴校长办公室(龙子湖校区行政楼318办公室)登记、封存。
鉴于实质融合已经完成的实际,今后一律禁止使用所有原有印章,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可以申请盖用“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印章,并附教育部、省政府同意合并组建文件。逾期不上缴印章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注:原行政印章指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教育学院”“河南省会计学校”所属单位的行政印章。
联系人及电话:孙璐,69303600。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