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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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法制办)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是学校对外联系的窗口。主要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处理学校行政方面的日常事务,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综合保障服务。

2.负责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及各类行政公文的审核、制发、报送、运转、归档等工作。

3.负责校长办公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与印发等工作。

4.负责学校印鉴、校长印鉴管理和介绍信开具工作。负责校内行政系统印鉴的刻制、发放、启用和收缴工作。

5.负责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及会务服务工作;负责学校会议室、报告厅等会议活动场所的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通勤车辆的管理服务工作。

7.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

8.加强督查督办,负责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相应措施。

9.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编发、报送学校行政动态信息,审查、制作、发布与管理学校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编印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做好学校《大事记》编印工作。

10.负责处理校内外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和依法治校有关工作,协调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为校内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2.负责校医院监督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